肇庆市入户政策

共 7 项政策明细 · 来源限政府官方网站 · 检索日期 2026-09-06
人才入户:1 项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3 项 投靠入户:1 项 企业及投资入户:1 项 其他入户:1 项

人才入户1 项

学历/职称/技能人才引进

适用对象
在肇庆市工作且符合学历、职称、技能条件,经人社/公安核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其配偶、子女、父母可随迁。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之一:①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③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人员;④广东省内专项职业能力资格或技能提升培训考核合格资格人员。按《肇庆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肇府〔2016〕14号)进一步放宽,大中专(技校、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取得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技术人才,在肇庆合法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亦可入户;随迁范围为配偶、子女及父母(投靠类已放宽至共同居住生活的所有亲属)。
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技能证书,或广东省内专项职业能力资格、技能提升培训考核合格相关证书及人才认证证明(多选一);随迁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迁入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业务办理窗口受理、审批、办结;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市外迁入-人才引进)网上申请。省内迁入5个工作日、省外迁入10个工作日(鼎湖政务目录口径)。
办理时限
省内迁入5个工作日、省外迁入10个工作日(鼎湖目录口径,以各区县政务指南为准)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未标注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依据肇府〔2016〕14号“一全面、五放宽、两取消”,人才范围由大专/中级职称放宽至大中专毕业生、初级工及以上;取消积分制入户与计生审核。肇庆另设“西江人才计划”,对高层次人才发放优粤卡/凤麟卡/杰才卡/优才卡并享安居、子女入学等配套便利。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3 项

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入户

适用对象
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并办理居住登记/持有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亲属可随迁。
申请条件
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持有居住证并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本人可在租赁房屋所在地或租住地社区集体户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共同居住生活的亲属可随迁。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及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租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居住证;申请人与随迁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非政府产权租赁房屋还需房屋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同意入户公证书。
办理流程
迁入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业务办理窗口受理、审批、办结;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
办理时限
未明确/法定时限(鼎湖目录口径:区内移居即时办结、省内迁入10个工作日、省外迁入12个工作日)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2-01-30(网站发布2022-02-14)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属“落户零门槛”举措之一;租赁非政府产权房屋需产权人同意声明或公证书。

稳定就业入户(社保满半年)

适用对象
在肇庆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并按规定参加满半年以上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亲属可随迁。
申请条件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被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或在城镇从事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纳税),同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本人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亲属随迁。可落户本人或亲友住所、用人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及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招录聘用手续或工商营业执照;缴纳社保证明(就业地参保满半年以上);亲属关系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单位集体户需集体户同意证明及地址页;入亲友家庭户需户主和产权人同意声明书/公证书。
办理流程
迁入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受理、审批、办结;省外迁入须办《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直接办理。
办理时限
未明确/法定时限(参照鼎湖目录:省内迁入10个工作日、省外12个工作日)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未标注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合法稳定就业界定见《工作指引》及政策解读;社保要求由“满3年”放宽至“满半年”(肇府〔2016〕14号)。

自有合法产权住房/购(建)房入户(含非住宅)

适用对象
在肇庆市有自有合法产权住所(含购买成套商品房、合法自建房,以及办公楼、公寓、商铺等非住宅用途房产)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等共同居住亲属可申请立(入)户。
申请条件
自有合法产权住所的,合法产权住所在城镇社区的,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可申请立(入)户(已婚子女的配偶及子女可随迁);购买办公楼、公寓和商铺等非住宅用途房产,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亲属也可在房产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等合法产权住所凭证;创业、就业、居住凭证(按需);随迁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迁入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受理、审批、办结。
办理时限
区内移居即时办结、省内迁入10个工作日、省外迁入12个工作日(鼎湖目录口径)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未标注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依据肇府〔2016〕14号,购(建)房和置业入户对象放宽为房屋所有者本人及共同生活居住亲属;非住宅房产亦可落户。

投靠入户1 项

亲属投靠(配偶、子女、父母及共同居住亲属)

适用对象
被投靠一方属肇庆市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或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共同居住生活亲属。
申请条件
全面放开亲属投靠入户,亲属范围由直系亲属放宽到共同居住生活的所有亲属;被投靠一方属本市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或其他亲属可申请户口迁移与迁入。
所需材料
双方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凭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能载明关系的证件,或公安/公证/人事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迁入地公安户政窗口受理、审批、办结;符合“一站式”“跨省通办”的由两地协同办理。
办理时限
区内移居即时办结、省内迁入10个工作日、省外迁入12个工作日(鼎湖目录口径)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未标注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肇府〔2016〕14号将亲属投靠由直系亲属放宽至共同居住生活的所有亲属。

企业及投资入户1 项

投资创业入户

适用对象
在肇庆市投资兴办各类企业、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和合法固定经营场所的投资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亲属。
申请条件
取消对投资创业规模和纳税金额限制,只要在肇庆市投资兴办各类企业且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和合法固定经营场所的,投资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亲属均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或股东证明;固定经营场所证明;迁移人和所在单位的申请报告;迁移人及随迁人员身份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迁入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受理、审批、办结。
办理时限
未明确/法定时限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未标注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原肇府办〔2013〕6号曾设投资纳税门槛(民营企业累计纳税50万或当年10万、或安置50人可办5名骨干入户),2016年改革取消纳税金额限制,改为“有法定代表人资格+合法固定经营场所”即可;企业用工人员亦可通过稳定就业入户办理。

其他入户1 项

毕业生入户(先落户后就业)及政策性安置、随军

适用对象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调入录用的公务员、职员;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符合条件的政策性安置人员。
申请条件
①未落实就业单位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后可在城镇合法稳定住所、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实行先落户再择业;②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调入或公开招聘录用的公务员、政府雇员、事业单位职员,本人可申请入户,配偶、子女及父母可随迁;③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可迁至服役地;④政策性安置人员按国家、省、市文件办理。
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入学/毕业/调动(录用、聘用)证明;随军批准文件;政策性安置文件等。
办理流程
迁入地公安户政窗口或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招工招干/随军省内迁入5个工作日、省外10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大中专学生入学毕业迁移即时办结;招工招干/随军省内5个工作日、省外10个工作日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未标注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肇庆已取消积分制入户(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积分制入户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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