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型人才入户(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 适用对象
-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 申请条件
-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落户湛江市中心城区或城镇。湛府〔2016〕57号第七条放宽人才落户条件的表述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或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以直接在本市申请办理落户;落户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迁移到实际居住地。湛江市中心城区范围为赤坎区、霞山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梧阔、乐华、泉庄派出所辖区,坡头区海东、麻斜派出所辖区,麻章区瑞云派出所辖区;城镇范围为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
- 所需材料
- 入户申请审批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与聘用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凭证、拟入户的户口簿、本人房产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属单位房产的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到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或集中办公的县级户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2.公安派出所或户政服务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县级公安机关;3.县级公安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4.申请人办理落户或凭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迁出迁入手续
- 办理时限
- 共计20个工作日(公安派出所或户政服务中心10个工作日+县级公安机关10个工作日)
备注:制定依据为《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湛府〔2016〕57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办〔2017〕58号)。本指引为试行文件,未载明文号及失效日期,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间出现新情况新政策应适时调整与修订。2024至2026年未在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检索到新的户籍制度改革规范性文件,现行办理口径仍以本指引及湛府〔2016〕57号为准。无个人房产和单位宿舍的,可以落户到单位集体户或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社区公共户口。湛江市公安局户政科咨询电话0759-3258344、0759-3258345
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入户(中级及以上)
- 适用对象
- 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
- 申请条件
- 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落户湛江市中心城区或城镇
- 所需材料
- 入户申请审批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或特殊专业人才认证证书、与聘用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凭证、拟入户的户口簿、本人房产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属单位房产的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 办理流程
- 1.到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户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2.派出所或户政服务中心10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3.县级公安机关10个工作日内审批;4.办理落户
- 办理时限
- 共计20个工作日(派出所或户政服务中心10个工作日+县级公安机关10个工作日)
备注:与学历型人才入户同属第五十一条。湛府办〔2017〕58号表述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与工作指引的中级以上(含中级)口径存在差异,实际受理以公安户政部门认定为准
毕业生录用招聘入户
- 适用对象
- 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学生被录用、招聘的人员
- 申请条件
- 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学生被录用、招聘的,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落户湛江市中心城区或城镇。无个人房产和单位宿舍的,可以落户到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社区公共户口
- 所需材料
- 入户申请审批表、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录用通知或批复、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接收单位证明、拟入户的户口簿、本人房产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属单位房产的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 办理流程
- 1.到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户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2.派出所或户政服务中心10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3.县级公安机关10个工作日内审批;4.办理落户
- 办理时限
- 共计20个工作日(派出所或户政服务中心10个工作日+县级公安机关10个工作日)
备注:与毕业生分配入户(第四十七条)并列,后者需市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入户证明、毕业生派遣介绍信;工作指引第六十五条时限条款中列举了毕业生录用招聘入户为20个工作日,未列举毕业生分配入户
高层次人才入户(市政府引进人才)
- 适用对象
- 经湛江市政府引进的人才,持有湛江市人才引进批复或《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的人员
- 申请条件
- 经市政府引进的人才,提供湛江市人才引进批复或《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等材料,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落户湛江市中心城区或城镇。无个人房产和单位宿舍的,允许落户到单位集体户或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社区公共户口
- 所需材料
- 入户申请审批表、湛江市人才引进批复或《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拟入户的户口簿、本人房产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属单位房产的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 办理流程
- 1.到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户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2.派出所或户政服务中心10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3.县级公安机关10个工作日内审批;4.办理落户
- 办理时限
- 共计20个工作日(派出所或户政服务中心10个工作日+县级公安机关10个工作日)
备注:未找到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类现行规范性文件官方原文,人才认定口径请径向市人社局或市公安局户政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