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投靠配偶)
- 适用对象
- 配偶一方户口在本市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 申请条件
- 夫妻一方户口在本市,其配偶可以申请户口迁移至配偶户内。其他情形:夫妻一方出国(境)定居、服兵役、失踪、死亡等户口注销的,可以投靠公婆、岳父母。
- 所需材料
- 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其他情形需提交夫妻一方出国(境)定居、服兵役、失踪、死亡等已注销户口的证明)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备齐材料向拟入户辖区派出所申请;2.派出所审查材料并作出受理意见(受理1个工作日);3.受理、核查(审查7个工作日)后提交上级户政部门审批;4.上级户政部门审批(决定7个工作日);5.申请人到辖区派出所打印户口本(送达1个工作日)
- 办理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2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广东政务服务网河源市“市外迁入-投靠配偶”事项流程为受理1+审查7+决定7+送达1个工作日)
备注: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原户籍登记资料、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亲子关系医学鉴定证明;原户口簿能直接明确证明关系的可作亲属关系证明使用。
子女投靠父母(投靠父母,含成年在校学生)
- 适用对象
- 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的未成年子女,属在校学生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以下在校学生
- 申请条件
- 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未成年子女(属在校学生的,可以放宽至全日制本科以下在校学生)可以申请户口迁移至父母户内。其他情形:由乡村迁往城镇,或者城镇之间迁移的,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户口迁移至父母户内,如子女在拟迁入地自有房产的,须迁入自有房产所在地址,不能投靠迁入。
- 所需材料
- 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备齐材料向拟入户辖区派出所申请;2.派出所审查材料并作出受理意见;3.受理、核查后提交上级户政部门审批;4.审批后申请人到辖区派出所打印户口本
- 办理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2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备注:“属在校学生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以下在校学生”为河源特有表述,成人教育、研究生等是否适用以窗口解释为准。成年子女在拟迁入地有自有房产的须迁入自有房产地址。
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投靠孙子女、外孙子女
- 适用对象
- 父母双亡或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已出国(境)定居的未成年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 申请条件
- 被投靠人户口在本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1.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2.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未成年人;3.父母双方已出国(境)定居并注销国内户口,或者父母一方为境外人员、另一方已出国(境)定居并注销国内户口的未成年人。被投靠人户口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可以投靠成年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 所需材料
- 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父母注销户口的凭证、父母双方的军官证、父母双方境外证件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备齐材料向拟入户辖区派出所申请;2.派出所审查材料并作出受理意见;3.受理、核查后提交上级户政部门审批;4.审批后申请人到辖区派出所打印户口本
- 办理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2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备注:河源市允许隔代直系亲属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相互投靠),为五市中表述最细的投靠政策。
父母投靠子女(投靠子女)
- 适用对象
- 成年子女户口在本市的父母
- 申请条件
- 成年子女户口在本市,其父母可以申请户口迁移至子女户内。其他情形:公婆、岳父母可以投靠儿媳妇、女婿。
- 所需材料
- 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备齐材料向拟入户辖区派出所申请;2.派出所审查材料并作出受理意见;3.受理、核查后提交上级户政部门审批;4.审批后申请人到辖区派出所打印户口本
- 办理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2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备注:未设年龄、婚龄限制。入户地址属自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在亲友家居住并向亲友搭户的需被搭户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同意入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