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入户政策

共 16 项政策明细 · 来源限政府官方网站 · 检索日期 2026-09-06
人才入户:3 项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3 项 投靠入户:4 项 企业及投资入户:1 项 其他入户:5 项

人才入户3 项

乡村振兴引进人才及“三支一扶”本科毕业生入户

适用对象
本市乡村振兴引进人才;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申请条件
本市乡村振兴引进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将户口迁至服务地区所在乡镇的乡村振兴人才集体户口;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可在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落户。另:在本市入乡创业就业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凭入乡创业兴业人员、回村任职人员认定材料,申请将户口迁至服务地区所在乡镇的乡村振兴人才集体户口。
所需材料
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申请人及随迁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乡村振兴人才认定材料、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出具的支教支农支医或扶贫证明、入户地址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取得乡村振兴人才或“三支一扶”认定材料;2.向拟入户地乡镇派出所提出申请;3.受理核查审批;4.落户乡村振兴人才集体户口或实际居住地/工作地
办理时限
未找到政府官方来源明确的办结时限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5-03-12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乡村振兴人才集体户口为河源特色政策,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入乡创业就业人员认定材料在“稳定居住就业”类亦有相同渠道。

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入户(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初级及以上)

适用对象
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初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的人员
申请条件
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具有初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符合任一条件,本人可以申请入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属在校学生的,可以放宽至全日制本科以下在校学生)及父母可以随迁。
所需材料
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申请人及随迁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三选一)、入户地址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2.派出所受理核查;3.上级户政部门审批;4.办结落户
办理时限
未找到政府官方来源明确的人才引进办结时限;河源市同类“市外迁入”事项法定办结时限2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5-03-12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河源人才入户门槛为五市中最低之一:全日制中专(含中技)学历即可,职业资格要求为初级工及以上。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人才亦可入户。

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河源市“英才卡”持卡人入户

适用对象
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河源市“英才卡”持卡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申请条件
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河源市“英才卡”持卡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我市办理落户。
所需材料
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申请人及随迁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河源市“英才卡”、入户地址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2.派出所受理核查;3.上级户政部门审批;4.办结落户
办理时限
未找到政府官方来源明确的高层次人才入户办结时限;河源市“市外迁入”同类事项法定办结时限2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5-03-12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河源市“英才卡”为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凭证。河源国家高新区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一、二类人才卡持卡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可按相关政策规定在园区优先办理落户。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3 项

东源县、和平县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试点

适用对象
在东源县、和平县居住的人员
申请条件
东源县、和平县作为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试点,在东源县、和平县居住满6个月,有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登记,登记不受城乡地域、就业条件、婚姻家庭限制。试点地区在农村地区居住的,属于原村集体村民的,根据原户口簿或者原始户籍档案材料可以直接落户在原户籍地址;不属于原村集体村民的,落户在公共集体户。
所需材料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申请人结婚证(已婚的)、直系亲属随迁的亲属关系证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登记满6个月的粤居码或参保证明或就业创业证明或营业执照(五选一)、入户地址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拟入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派出所受理核查;3.上级户政部门审批;4.办结落户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5-03-12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试点为河源特色政策,门槛为五市中最低,不受城乡地域、就业条件、婚姻家庭限制。

无自有产权—稳定居住或就业创业满6个月入户

适用对象
在河源市城镇地区无自有合法产权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申请条件
在本市城镇地区无自有合法产权的,在城镇社区稳定居住(含租赁)或就业、创业满6个月,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属在校学生的,可以放宽至全日制本科以下在校学生)、父母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申请人结婚证(已婚的)、直系亲属随迁的亲属关系证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登记满6个月的粤居码或参保证明或就业创业证明或营业执照(五选一)、入户地址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2.受理:公安机关当场受理(0.5—1个工作日);3.审查:公安机关10个工作日内审核;4.审批;5.办结:申报人到窗口现场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5-03-12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居住证、粤居码登记、参保证明、就业创业证明、营业执照五选一即可证明满6个月。入户地址属个人租赁住宅房屋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租住房屋产权资料,并由产权人持身份证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因房屋所有人或单位不同意挂靠的,可落户公共集体户。

自有合法产权住所入户(购房入户已并入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适用对象
在河源市(含农村地区)有自有合法产权住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申请条件
在本市(含农村地区)自有合法产权住所,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的,本人申请入户,其配偶、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自有合法产权住所的无需提供居住证、粤居码、参保证明、就业创业证明、营业执照。
所需材料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申请人结婚证(已婚的)、直系亲属随迁的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址证明材料、自有房产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查询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公安机关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受理0.5—1个工作日);3.审查:公安机关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部分县区流程为审查7个工作日);4.审批: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审批;5.办结:申报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广东政务服务网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市外迁入-稳定居住就业”事项)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5-03-12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河源市不再采取积分落户方式,全市均不得采取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不再单设购房入户、投资入户类型,由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涵盖。源城区落户限制已全面放开(2020年修订方案将“合法稳定就业满1年以上、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1年”条件删除)。

投靠入户4 项

夫妻投靠(投靠配偶)

适用对象
配偶一方户口在本市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申请条件
夫妻一方户口在本市,其配偶可以申请户口迁移至配偶户内。其他情形:夫妻一方出国(境)定居、服兵役、失踪、死亡等户口注销的,可以投靠公婆、岳父母。
所需材料
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其他情形需提交夫妻一方出国(境)定居、服兵役、失踪、死亡等已注销户口的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材料向拟入户辖区派出所申请;2.派出所审查材料并作出受理意见(受理1个工作日);3.受理、核查(审查7个工作日)后提交上级户政部门审批;4.上级户政部门审批(决定7个工作日);5.申请人到辖区派出所打印户口本(送达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广东政务服务网河源市“市外迁入-投靠配偶”事项流程为受理1+审查7+决定7+送达1个工作日)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5-03-12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原户籍登记资料、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亲子关系医学鉴定证明;原户口簿能直接明确证明关系的可作亲属关系证明使用。

子女投靠父母(投靠父母,含成年在校学生)

适用对象
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的未成年子女,属在校学生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以下在校学生
申请条件
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未成年子女(属在校学生的,可以放宽至全日制本科以下在校学生)可以申请户口迁移至父母户内。其他情形:由乡村迁往城镇,或者城镇之间迁移的,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户口迁移至父母户内,如子女在拟迁入地自有房产的,须迁入自有房产所在地址,不能投靠迁入。
所需材料
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材料向拟入户辖区派出所申请;2.派出所审查材料并作出受理意见;3.受理、核查后提交上级户政部门审批;4.审批后申请人到辖区派出所打印户口本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5-03-12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属在校学生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以下在校学生”为河源特有表述,成人教育、研究生等是否适用以窗口解释为准。成年子女在拟迁入地有自有房产的须迁入自有房产地址。

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投靠孙子女、外孙子女

适用对象
父母双亡或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已出国(境)定居的未成年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申请条件
被投靠人户口在本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1.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2.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未成年人;3.父母双方已出国(境)定居并注销国内户口,或者父母一方为境外人员、另一方已出国(境)定居并注销国内户口的未成年人。被投靠人户口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可以投靠成年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所需材料
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父母注销户口的凭证、父母双方的军官证、父母双方境外证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材料向拟入户辖区派出所申请;2.派出所审查材料并作出受理意见;3.受理、核查后提交上级户政部门审批;4.审批后申请人到辖区派出所打印户口本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5-03-12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河源市允许隔代直系亲属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相互投靠),为五市中表述最细的投靠政策。

父母投靠子女(投靠子女)

适用对象
成年子女户口在本市的父母
申请条件
成年子女户口在本市,其父母可以申请户口迁移至子女户内。其他情形:公婆、岳父母可以投靠儿媳妇、女婿。
所需材料
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材料向拟入户辖区派出所申请;2.派出所审查材料并作出受理意见;3.受理、核查后提交上级户政部门审批;4.审批后申请人到辖区派出所打印户口本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5-03-12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未设年龄、婚龄限制。入户地址属自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在亲友家居住并向亲友搭户的需被搭户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同意入户公证书。

企业及投资入户1 项

招工调干(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调动)入户

适用对象
国家机关录用、调动的公务员;本地企业、事业单位招收、聘用的管理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
申请条件
国家机关录用、调动公务员;本地企业、事业单位招收、聘用管理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符合本市户口准入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迁移。另:在河源市企业务工人员,其本人自愿落户的,可由企业为其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落户形式为其所在企业的集体户。
所需材料
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录用、调动或接收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材料向拟入户地派出所申请;2.派出所审查材料并作出受理意见;3.受理、核查后提交上级户政部门审批;4.审批后申请人到辖区派出所打印户口簿
办理时限
未找到政府官方来源明确的办结时限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5-03-12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企业务工人员由企业申请落企业集体户的规定来源于《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20年修订)。全市不得采取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不设投资纳税入户。

其他入户5 项

公共集体户落户(无落户地址人员)

适用对象
在本市内没有合法产权住所、符合迁移条件但没有落户地址的申请人
申请条件
在本市内没有合法产权住所的申请人,符合迁移条件但没有落户地址的,可以落户在公共集体户。各县(区)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应当在社区地址设置公共集体户,稳定居住(含租赁)或稳定就业人员因房屋所有人或单位不同意挂靠的,可以将户口迁移至公共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的设置需征得社区同意。
所需材料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落户公共集体户申请书(具体以窗口要求为准)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拟入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公安机关核实无落户地址情形;3.核准后迁入公共集体户
办理时限
未找到政府官方来源明确的办结时限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5-03-12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各县区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应当在社区地址或者派出所地址设立公共集体户,保障无落户地址人员落户。

大、中专学生入学、毕业、转(退)学入户

适用对象
考取具有国家规定招生资格、可办理新生户口迁移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学生
申请条件
公民考取具有国家规定招生资格、可办理新生户口迁移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自愿迁移户口的,可办理户口迁移;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在毕业、退学、转学、辍学时,应办理户口迁移。
所需材料
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入学/毕业/转学/退学/辍学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材料向拟入户辖区派出所申请;2.派出所审查材料并作出受理意见;3.受理、核查后提交上级户政部门审批;4.审批后办理入户或迁出
办理时限
未找到政府官方来源明确的办结时限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5-03-12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河源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实施方案规定: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全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迁入就(创)业地。

收养小孩迁入

适用对象
依法办理收养手续的收养人及被收养人
申请条件
公民按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后,可申请将被收养小孩的户口迁入收养人家庭户。
所需材料
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收养登记证》、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材料向拟入户辖区派出所申请;2.派出所审查材料并作出受理意见;3.受理、核查后提交上级户政部门审批;4.审批后办理入户
办理时限
未找到政府官方来源明确的办结时限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5-03-12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登记证》。

政策性安置迁入

适用对象
未注销户口的现役人员转业安置、政府征地拆迁安置人员、重复(虚假)户口注销后申请迁入真实户口人员及其他政策性安置需要落户人员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未注销户口的现役人员转业安置;2.政府征地拆迁安置人员;3.重复(虚假)户口注销后,申请迁入真实户口;4.其他政策性安置需要落户人员。
所需材料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申请人结婚证(已婚的)、直系亲属随迁的亲属关系证明、转业安置材料、政府部门拆迁安置文件、重复(虚假)户口注销证明、真实户口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及入户地址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材料向拟入户辖区派出所申请;2.派出所审查材料并作出受理意见;3.受理、核查后提交上级户政部门审批;4.审批后办理入户
办理时限
未找到政府官方来源明确的办结时限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5-03-12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政策性安置为兜底条款,需对应提供转业安置或政府拆迁安置文件。

随军家属迁入

适用对象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
申请条件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军人服役地所在地。
所需材料
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家属随军批准文件;有自有房产的提交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无自有房产的提交部队意见或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材料向拟入户辖区派出所申请;2.派出所审查材料并作出受理意见;3.受理、核查后提交上级户政部门审批;4.审批后办理入户
办理时限
未找到政府官方来源明确的办结时限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5-03-12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部队出具随军批准文件为必要条件。
微信扫码咨询
咨询电话 18929111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