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人才引进
- 适用对象
- 具有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
- 申请条件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本项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另须身体健康、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 所需材料
-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另需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材料)、中专以上学历证书及验证材料、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婚姻法律文书、入户地选择材料、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 办理流程
-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人力资源部门受理审核(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职称须经审核)→核准→下达入户指标→按公安短信通知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核验材料→办理入户登记
- 办理时限
- 特别程序“书面核查”总时限15个工作日
备注:依据深府〔2016〕59号第八条第(四)项。深圳市人社局答复称,技术型人才落户的最低要求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中专以上学历,该要求在国内主要大城市中已较为宽松。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并优先解决随迁。
人才引进综合评价积分入户(测评100分、45周岁以下)
- 适用对象
- 不符合核准类条件,但按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才
- 申请条件
- 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凭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技能竞赛获奖荣誉、在深参保年限等可获得综合评价分值。另须身体健康、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 所需材料
-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验证材料、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竞赛获奖荣誉材料、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婚姻法律文书、入户地选择材料、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 办理流程
-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填报并测评→系统按分值表计分→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审批办理→下达入户指标→按公安短信通知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核验材料→办理入户登记
- 办理时限
- 特别程序“书面核查”总时限15个工作日;受当年专项计划指标额度限制,指标用完的顺延至下一年度办理
备注:与“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分属两个不同渠道:本项属人才引进迁户(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审批办理,分值表由人社部门制定);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属居住社保迁户(由市公安局按年度计划指标办理)。依据深府〔2016〕59号第八条末款及《在职人才引进指南》申办条件第6项。
应届毕业生接收(全日制大专以上,入户“高效办”通道)
- 适用对象
-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2年内可直接申请落户,须取得毕业证书)
-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2.身体健康;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不强制社保、不限就业单位,可自主申报。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2016〕59号)及《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审批同意后办理接收。
- 所需材料
- 申请阶段:身份证、毕业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落户阶段: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提供户口卡个人页,派出所代管户提供户籍证明)、现婚姻法律文书(未婚者免)、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深圳)、申请人近一个月不动产清单(已婚的需夫妻双方)、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同意入户、入户指标编号短信;随迁的另需随迁子女户口簿、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免)、《出生医学证明》
- 办理流程
-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应届毕业生接收)或“i深圳”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或“深圳人社”微信订阅号→实名认证并填报信息、上传学历等材料→系统自动审批(每个环节短信提醒)→审批通过后6.公安部门发送“入户指标编号”短信→预约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户籍迁入(市外迁入业务已开通跨省通办,原籍派出所收到系统迁出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迁出)→收到落户提示信息后再次预约办理落户→现场打印《常住人口登记卡》。落户地:在深就业且工作单位有集体户的可选择单位集体户或全市任一派出所公共户;未在深就业的直接选择全市任一派出所公共户;深户户口卡可选择邮寄或自取
- 办理时限
-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即办、审批即办;全流程线上闭环办理,最快约30分钟办结;新身份证约7个工作日可取
备注:政策依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2016〕59号)及《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据深圳市公安局2026年7月发布的信息,入户“高效办”专属通道已全面开放,人社、公安数据互通联审,全流程线上闭环办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即可申请,截至目前已有超20万人才成功落户。选择“高效办”的,拟入户地仅可选择接收手续所属区内任一公安机关派出所公共户;如需迁入学校集体户则需选择“否”。
技能人才引进(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社保3年)
- 适用对象
- 具有高级技师、技师或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
- 申请条件
-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或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项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紧缺工种(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另须身体健康、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无刑事犯罪记录。
- 所需材料
-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职业资格证书(非本市考试的另需通过本市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的材料)、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婚姻法律文书、入户地选择材料、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 办理流程
-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人力资源部门核验职业资格,非本市考试的须参加并通过本市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受理审核→核准→下达入户指标→按公安短信通知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核验材料→办理入户登记
- 办理时限
- 特别程序“书面核查”总时限15个工作日
备注:依据深府〔2016〕59号第八条第(五)项。深圳市人社局答复称,技能型人才落户的最低要求为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该要求在国内主要大城市中已较为宽松;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须通过本市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深圳市公安局于2026年8月发布“外地技能证包过全是坑——深圳技能入户官方提醒”,提示通过非正规渠道取得的外地技能证书不可用于入户。
技能竞赛获奖人员及受表彰人才引进(45周岁以下)
- 适用对象
- 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
- 申请条件
- 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另须身体健康、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 所需材料
-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竞赛获奖证书或荣誉称号证书或表彰文件、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婚姻法律文书、入户地选择材料、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 办理流程
-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上传获奖/称号/表彰材料→人力资源部门受理审核→核准→下达入户指标→按公安短信通知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核验材料→办理入户登记
- 办理时限
- 特别程序“书面核查”总时限15个工作日
备注:依据深府〔2016〕59号第八条第(六)项。按前款第1至5项条件申请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办理,不占专项指标;按第6项条件申请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审批办理。
核准类学历型人才引进(本科以上45周岁以下、专科以上35周岁以下)
- 适用对象
- 身体健康、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除外)、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且无刑事犯罪记录,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
- 申请条件
- 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除外);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申办条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或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按此项条件申请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办理。
- 所需材料
-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认证)材料、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婚姻法律文书、入户地选择材料(配偶家庭户需配偶户口簿;本人或亲友房产立户需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地址单;挂靠亲友家庭户需户主户口簿;本人单位集体户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配偶单位集体户需加盖配偶单位公章及同意入户意见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无以上条件的迁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登记所在地派出所代管户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实名注册账号并登录人才引进(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材料→人力资源部门受理审核(含书面核查特别程序)→核准→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入户指标→按公安短信通知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核验材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跨省通办/省内一站式办理的免签发)→预约到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登记并换领身份证
- 办理时限
- 广东政务服务网在职人才引进办事指南载明特别程序“书面核查”总时限15个工作日;深圳市人社部门答复称符合核准要求即可“秒批”落户
备注:政策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59号)第八条第(三)项。重要提示:2021年5月市发改委曾发布《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将核准类学历型人才底线调整为全日制本科、技术型人才底线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技能型人才底线调整为技师,并将夫妻投靠由2年调整为5年、老人投靠子女入深户时间由8年调整为15年;该征求意见稿至今未正式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市政府在线答复中明确“我市户籍政策暂无修订计划”,当前各类入户业务仍按深府〔2016〕59号办理。现行核准条件仍为本科以上45周岁以下、专科以上35周岁以下。
留学人员入户(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45周岁以下)
- 适用对象
-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 申请条件
-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 所需材料
-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文材料需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婚姻法律文书、入户地选择材料、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 办理流程
-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上传学历认证等材料→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受理审核(学历等需核验或实测实操考核)→核准→下达入户指标→按公安短信通知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核验材料→办理入户登记
- 办理时限
- 特别程序“书面核查”总时限15个工作日
备注:依据深府〔2016〕59号第八条第(二)项、第十三条第(一)项。该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深府〔2005〕125号)。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按规定做好学历、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核验或实测实操考核工作。
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社保缴纳条件限制)
- 适用对象
- 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 申请条件
- 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基本条件中的“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要求对高层次人才除外。另须身体健康、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 所需材料
-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及认定文件、婚姻法律文书、入户地选择材料、随迁子女材料(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 办理流程
-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填报,或由组织部门按分工办理→人力资源部门受理审核→核准→下达入户指标→按公安短信通知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核验材料→办理入户登记
- 办理时限
- 特别程序“书面核查”总时限15个工作日
备注:依据深府〔2016〕59号第八条第(一)项。“双高”人员(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家属随迁不受夫妻分居时间限制并予优先解决;需提供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的被投靠人职称证书或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副高以上职称或高等学历证明。年满6周岁申报出生登记入户、随军家属入户、户口项目变更登记(变更出生日期、变更出生地为国外、民族成份变更)等由区公安分局受理、层级送市公安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