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入户政策

共 12 项政策明细 · 来源限政府官方网站 · 检索日期 2026-09-06
人才入户:1 项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3 项 投靠入户:1 项 企业及投资入户:1 项 其他入户:6 项

人才入户1 项

人才或学历型人员落户(含高层次人才、学历/职称/技能人才)

适用对象
在本市就业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依法申请迁入本市户口: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获得发明专利的人才;③本市发展需要的学科、科学技术带头人;④留学归国人员、大专院校毕业生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⑤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人才。
申请条件
在本市就业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符合上述六类人才条件之一,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可随迁入户。
所需材料
(1)专家/人才相关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专利证、科学技术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人才认定材料等;(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配偶、父母、子女随迁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能证实双方关系的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辖区民警调查→派出所领导审核→上送分局户政部门→分局户政部门受理→科室领导审核→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办结。
办理时限
细则未单列法定时限;参照广东政务服务网“市外迁入”类户政事项一般承诺1个工作日(法定30个工作日)。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2-09-01(云公通字〔2022〕37号,自该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08-31)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云浮已全面取消落户城镇限制,人才落户门槛低;2022版细则修订时新增“学历型人员落户”并放宽技能人才条件至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初级职称/中级工以上。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3 项

务工人员入户(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劳动合同)

适用对象
在本市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人员(含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政府雇员、文员),其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
申请条件
在本市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人员,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可申请入户。注:2022版细则已取消“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及年龄限制。
所需材料
(1)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居住单位意见书;属租赁房屋的提供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及同意迁入该地址声明;(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配偶、父母、子女随迁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能证实双方关系的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辖区民警调查→派出所领导审核→上送分局户政部门→分局户政部门受理→科室领导审核→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办结。
办理时限
参照广东政务服务网“市外迁入-稳定居住就业”(云安区):承诺1个工作日,法定30个工作日。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未标注(办事指南,事项版本14)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云浮已全面取消落户城镇限制,务工人员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劳动合同即可入户,无社保/居住年限、年龄门槛。

租赁房屋入户

适用对象
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住所、租赁政府保障性住房或出租屋,经房屋产权人同意的申请人。
申请条件
在本市内没有合法产权住所的申请人,租赁政府保障性住房或出租屋,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可以在租赁住所所在地入户;对已将户籍迁入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退出租住保障性住房时其户籍应当同时迁出。
所需材料
(1)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产权人同意迁入户口的材料(租赁出租屋的须屋主到场办理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3)县级房屋登记部门出具城镇无房产的查档证明;(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5)配偶、父母、子女随迁的须提交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能证实双方关系的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调查→审核→上送分局户政部门→核发准予迁入证明→办结。
办理时限
未明确(细则未单列;参照市外迁入类承诺1个工作日)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2(云浮市人民政府公报2022年第8期)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租赁房屋入户属“合法稳定居住就业”范畴,无社保/居住年限限制。

购买商品房/自建房入户(含购房入户)

适用对象
在本市购买成套商品房或合法自建房并取得相关权证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房屋所有者为外商、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其有大陆户籍的配偶、子女、父母)。
申请条件
由乡村向城镇、城镇向城镇迁移,房屋所有者为境内居民(港澳台同胞除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等证件,或其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可依法申请落户。
所需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发票;(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配偶、父母、子女随迁的须提交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能证实双方关系的材料。未取得权证的特殊情形另按细则提交备案合同、土地证、社区民警房屋照片等。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调查→审核→上送分局户政部门→核发准予迁入证明→办结。
办理时限
未明确(细则未单列)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2-09-01(有效期至2027-08-31)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购房即可落户(含历史购买的成套商品房/自建房),属稳定居住就业类。

投靠入户1 项

亲属投靠类入户(夫妻、子女与父母、祖辈、儿媳公婆、兄弟姐妹等)

适用对象
由乡村向乡村、乡村向城镇、城镇向城镇迁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婚龄、年龄等限制):①夫妻投靠;②子女与父母相互投靠;③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④孤寡老人、未成年孤儿投靠有生活来源、愿意赡养抚养的亲属;⑤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互相投靠;⑥同胞兄弟姐妹相互投靠。
申请条件
上述情形由乡村向乡村、乡村向城镇、城镇向城镇迁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可投靠入户;由城镇向乡村迁移的,须符合相应条件(如夫妻一方户口在乡村且非退休非城镇职工、两地城镇无房产且实际居住乡村,或未成年子女投靠乡村父母等)并提交村民意见材料。
所需材料
(1)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婚姻关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能证实双方关系的材料;未成年非婚生子女投靠须提供亲生父母双方同意材料及非婚生育说明,或亲子鉴定/亲子鉴定意见);(3)相应专项材料(如孤寡老人提供五保证或特困供养人员证明;城镇向乡村迁移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参保证明、两地无房产查档证明、村民意见材料等);(4)子女随迁须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关系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辖区民警调查→派出所领导审核→上送分局户政部门→科室领导审核→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办结。
办理时限
参照广东政务服务网“市外迁入-投靠子女”:办理流程按上述步骤;法定时限未明确单列。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未标注(下载日期2026-07-25)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云浮投靠入户范围宽(含兄弟姐妹、儿媳公婆、祖辈等),且不受婚龄、年龄限制;2022版细则新增“同胞兄弟姐妹互投”“未成年非婚生子女投靠”。

企业及投资入户1 项

投资兴办实业类入户

适用对象
在本市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其本人、配偶、父母、子女。
申请条件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在本市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其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可依法申请办理入户。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件、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2)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商铺按规定不能作为入户地址);(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配偶、父母、子女随迁的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能证实双方关系的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调查→审核→上送分局户政部门→核发准予迁入证明→办结。
办理时限
未明确(细则未单列)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未标注(云浮市公安局政策解读)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2022版细则将原“投资兴办实业、捐赠类入户”修订为“投资兴办实业类入户”,明确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凭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即可为本人及直系亲属办理入户。

其他入户6 项

在乡村有房屋的迁移入户 / 离婚丧偶迁回原籍

适用对象
①户口在乡村地区、本人在乡村有房屋且实际居住生活的申请人;②因离婚、丧偶特殊情形要求迁回原籍,且原籍无房产、无直系亲属投靠的申请人(可迁到未婚前原籍镇/街道指定集体户)。
申请条件
乡村迁乡村,申请人户口在乡村地区、本人在乡村有房屋且实际生活居住在乡村的可迁移入户;因离婚、丧偶要求迁回原籍,原籍无房产、无直系亲属投靠的,可迁到未婚前原籍镇(街道)指定集体户口。
所需材料
(乡村有房)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户口簿和身份证。(离婚丧偶)户口簿和身份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或能证实双方身份关系的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调查→审核→上送分局户政部门→核发准予迁入证明→办结。
办理时限
未明确(细则未单列)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2-09-01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属乡村迁移及特殊情形迁回原籍类。

录用公务员和招聘入户

适用对象
经批准调动、招录的公务员、招聘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及子女。
申请条件
经批准调动、招录的公务员、招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办理入户,其配偶、父母及子女可以随迁。
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调动介绍信或批准录用材料;(2)配偶、父母、子女随迁的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能证实双方关系的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调查→审核→上送分局户政部门→核发准予迁入证明→办结。
办理时限
未明确(细则未单列)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2-09-01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政策性调动招录入户。

政策性安置调配入户

适用对象
上级明确规定由本市安置的其他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申请条件
上级明确规定由本市安置的其他人员,准予迁入本市户口。
所需材料
(1)国家、省、市政府文件规定(户政部门已掌握的免);(2)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配偶、父母、子女随迁的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能证实双方关系的材料。
办理流程
按政策性安置程序办理。
办理时限
未明确(细则未单列)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2-09-01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上级政策性安置人员入户。

积分入户(无)

适用对象
无。
申请条件
不适用。云浮市2022版细则已明确“进一步全面取消落户城镇限制”,以合法稳定居住就业、人才、亲属投靠等渠道取代积分落户,未设置积分入户制度。
所需材料
不适用。
办理流程
不适用。
办理时限
不适用。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未标注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云浮无积分入户,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

随军家属入户

适用对象
驻云浮市部队军官、文职干部符合部队有关随军条件规定的,其配偶、父母、子女。
申请条件
驻本市部队军官、文职干部符合部队有关随军条件规定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随军迁入本市户口。
所需材料
(1)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意见、现役军人身份证件;(2)随军家属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能证实双方关系的材料。
办理流程
按部队及公安户政程序办理。
办理时限
未明确(细则未单列)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2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随军家属政策性入户。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迁回原籍落户

适用对象
因高校录取将户口迁往大中专院校的学生,毕业或结业(退学)后三年内。
申请条件
因高校录取将户口迁往大中专院校的学生,毕业或结业(退学)后三年内,可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落户。
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证(市内院校的不用提供);(2)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3)毕业证、结业证等相关证明就读院校的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调查→审核→上送分局户政部门→核发准予迁入证明→办结。
办理时限
未明确(细则未单列)
来源:来源链接 ↗ 发布日期:2022-09-01 检索日期:2026-09-06
备注:毕业(含结业、退学)后三年内可迁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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