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入户
- 适用对象
- 夫妻一方属茂名市户籍,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另一方
- 申请条件
- 夫妻一方属我市户籍,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另一方可以投靠配偶落户。属城镇迁入乡村的,需核实确属在乡村居住生活
- 所需材料
- 入户申请审批表、夫妻一方的结婚证、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 办理流程
- 1.向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2.属城镇迁入乡村的: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审核,核实确属在乡村居住生活的,10个工作日内呈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19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类情况:户政窗口受理、核准,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 办理时限
- 其他类情况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属城镇迁入乡村的层级累计19个工作日内办结
备注:上位依据茂府规〔2023〕9号第八条第(一)项。取消了婚龄、年龄等限制
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未成年子女)
- 适用对象
- 父母一方属茂名市户籍,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 申请条件
- 父母一方属我市户籍,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可以投靠父母落户。属城镇迁入乡村的,需核实确属在乡村居住生活
- 所需材料
- 入户申请审批表、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或能确认亲属关系的其他材料(户籍档案材料或信息系统直接反映其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父母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及结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子女属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 办理流程
- 1.向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2.属城镇迁入乡村的:派出所受理审核10个工作日内呈县级审批,县级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19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类情况:户政窗口受理、核准,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 办理时限
- 其他类情况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属城镇迁入乡村的层级累计19个工作日内办结
备注:上位依据茂府规〔2023〕9号第八条第(二)项。茂府规〔2023〕9号第二十条明确: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未作限制的子女是指不受年龄、婚姻限制的子女
投靠配偶父母入户(配偶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死亡/宣告失踪)
- 适用对象
- 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宣告失踪,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另一方
- 申请条件
- 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宣告失踪,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另一方可以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 所需材料
- 入户申请审批表、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夫妻一方的结婚证、另一方的身份情况材料(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宣告失踪的相关材料)、投靠人配偶与被投靠人的关系材料(户籍档案材料直接反映其亲属关系的不需提供)
- 办理流程
- 1.向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2.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审核,10个工作日内呈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3.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4.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结
- 办理时限
- 层级累计19个工作日内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结
备注:上位依据茂府规〔2023〕9号第八条第(六)项。同一条还规定父母双亡的两类人(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按其实际居住地投靠监护人或近亲属落户,需提供父母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办理时限同样为19个工作日
父母、子女相互投靠迁入城镇
- 适用对象
- 父母或子女中一方属茂名市城镇区域内户籍,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另一方
- 申请条件
- 父母或子女一方属我市城镇区域内户籍,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另一方可投靠落户。取消了父母只能投靠成年子女、未婚或离婚子女才能投靠父母的限制,父母子女之间可以相互投靠落户,不受婚姻、年龄限制
- 所需材料
- 入户申请审批表、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能确认亲属关系的其他材料、父母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子女属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 办理流程
- 1.向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2.户政窗口受理、核准;3.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 办理时限
-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备注:上位依据茂府规〔2023〕9号第八条第(四)项。该条为2023年改革的重点放宽条款之一
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 适用对象
- 子女属茂名市户籍(户口在我市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除外),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
- 申请条件
- 子女(户口在我市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除外)属我市户籍,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投靠子女落户。属城镇迁入乡村的,需核实确属在乡村居住生活
- 所需材料
- 入户申请审批表、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能确认亲属关系的其他材料(户籍档案材料直接反映其亲属关系的不需提供)
- 办理流程
- 1.向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2.属城镇迁入乡村的:派出所受理审核10个工作日内呈县级审批,县级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19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类情况:户政窗口受理、核准,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 办理时限
- 其他类情况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属城镇迁入乡村的层级累计19个工作日内办结
备注:上位依据茂府规〔2023〕9号第八条第(三)项。取消了父母只能投靠成年子女的限制
离婚(丧偶)女性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 适用对象
- 离婚或丧偶的女性及其法定归属的未成年子女
- 申请条件
- 离婚(丧偶)的女性及其法定归属的未成年子女可以投靠父母落户
- 所需材料
- 入户申请审批表、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或能确认亲属关系的其他材料、属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属丧偶的提供丧偶的材料、父母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未成年子女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或能确认亲属关系的其他材料
- 办理流程
- 1.向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2.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审核,10个工作日内呈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3.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4.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结
- 办理时限
- 层级累计19个工作日内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结
备注:上位依据茂府规〔2023〕9号第八条第(五)项